光華講壇——社會名流與企業家論壇第6567期
主題: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違約責任的新發展
主講人: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 于飛
主持人: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 魯籬
時間:6月14日 19:00-21:30
舉辦地點:西南財經大學光華校區文淵園學術報告廳
主辦單位:法學院 科研處
主講人簡介:
于飛,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德國洪堡基金會“總理獎學金”獲得者,德國波恩大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入選教育部人才計劃青年項目(青年長江學者)、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教育部首批“課程思政示范課程、教學名師和教學團隊”、教育部“寶鋼優秀教師獎”,榮獲“北京市青年五四獎章”。兼任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法學會債法學會副會長,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法律顧問,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西城區人民法院專家顧問。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獨立發表權威期刊論文9篇;著有《公序良俗原則研究》《權利與利益區分保護的侵權法體系之研究》等專著;獲教育部“第八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三次獲得“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部級獎)、兩次獲得中國法學會“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并獲“方德法治研究獎”等多個獎項;擔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主持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與改革實踐項目”,并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等國家級、省部級縱向項目多項。
內容提要:
隨著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的出臺,為違約責任的認定和處理提供了更為明確和具體的指導,對法律實踐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本次講座旨在深入剖析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中違約責任的新發展,幫助聽眾全面理解并準確適用相關法律規定。具體目標包括:系統梳理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中關于違約責任的新規定,明確其法律內涵和適用范圍。探討新規定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應用和效果,分析其對合同違約責任認定和處理的影響。為法律實踐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啟示,推動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的深入理解和適用,促進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發展。